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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展规划处处务工作会议制度


 

发展规划处处务工作会议是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发展规划工作的指示精神,讨论和解决全处工作问题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为促进第一议题制度和各项事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务工作会参会人员

处长、副处长,各科室正、副科长,其他会议议题需列席参加的人员。

二、处务工作会议题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的重要决定和指示,通报重要工作情况,部署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3.研究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

4.研究制定和实施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编制校园建设总体规划;

5.审定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工作方案,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和政策研究,为学校提供有关的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6.研究学校人事、招生、基本建设、财务、设备等年度计划的制定并督促执行;

7.研究制定学校综合统计和报表工作;

8.党建学习、分享。

三、处务工作会的召开 

1.处务工作会由处长或处长委托的副处长负责主持。

2.处务工作会的议题在会前由处长与各科室负责同志充分沟通,形成统一思想认识,并征求议题事项主管副处长意见。不成熟或未沟通审定的议题不上会。  

3.处务工作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会议决议。议题实行一事一议,与会成员要明确表达自己同意、不同意或弃权。

4.综合科专人负责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与会议签到表一并存档备查。

5.开展党组织生活列入处务会议程。

6.处务工作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实际工作中,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四、议定事项落实督办

    1.处务工作会形成的决议和决定,各有关科室和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毕。

    2.综合科负责检查和督办会议落实情况,并及时将执行情况报告处领导。

    3.对处务工作会决定的事项完成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处务工作会议决议和决定,必要时可用文件或纪要等形式印发有关部门。

    5.对因故缺席的会议成员,会后可由综合科向其转告本次会议重要事项议事结果。

五、会纪会风

1.参加处务工作会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签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与会,应事先向处领导请假。

2.对于处务工作会中涉密事项,要严格保密,违者追究其纪律责任。

 

 

 

东莞理工学院发展规划处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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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0-04-03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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