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稿)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东莞市科学与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东莞理工学院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东莞理工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十二五”期间科技工作的简要回顾与总结
(一)科研整体水平取得较大提升。
学校不断加大对科研工作的投入力度,积极组织和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各项科研成果逐年增长,整体科研水平持续提升。“十二五”期间,学校获国家级项目74项,比“十一五”时期增长208%;省部级项目221项,同比增长132%;横向科研项目453项,同比增长694%。承担的高水平科研项目中,863课题1项、863子课题1项、973课题1项、973子课题1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1项、国家重大仪器设备专项子课题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连年保持双位数。2015年科研总经费1.06亿元,比2010年增长1.23倍;5年科研总经费达3.6亿元,与“十一五”时期相比增长1.57倍。
出版著作79部,发表学术论文2847篇,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收录论文463篇,被CSSCI、人大复印资料收录论文275篇。核心期刊669篇。申请专利314件,其中发明专利87件;专利授权241件,其中发明专利44件。
各类成果获省级奖励9项,市级奖励31项,其中作为第一单位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项,均实现了建校以来零的突破。
(二)科研平台和团队加速发展
学校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整合优势资源,联合各种创新力量,制订了“科技研发服务平台建设工程”计划,积极申报建设市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同时,出台了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校管、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十二五”期间,学校新获认定或立项建设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广东高校工程技术开发中心2个、广东高校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1个、广东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1个;新获认定市级重点科研平台12个。2015年末,广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广东高校工程技术开发中心3个,广东高校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1个,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广东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1个,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1个,省级平台数量在省内同类同层次高校中居于领先地位,为我校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创造了有利的基础条件。同时,学校组建遴选科研团队,依托重点建设学科,组建产生16个科研团队,获批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东莞市科技创新团队3个。
(三)科技服务地方成效初显
学校积极推进“服务东莞、创新发展”,大力助推东莞转型发展,广泛动员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与10多个政府职能部门、镇街园区签订了协同创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学校中青年博士进企业柔性挂职方案,开展科技特派员等科技服务工作;积极承接相关政府部门的“机器换人”、节能改造等评审工作,以及政策研究和咨询服务;参与建设了横沥模具协同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主导建设了模具产业3D打印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和横沥模具检测技术中心,孵化了一批科技型企业。不断拓宽与企业产学研用合作,推动与西门子、华为、中兴等共建联合实验室或协同创新平台,积极承接地方企业的技术开发、生产改造等任务,帮助地方企业创品牌、创特色。同时,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签订横向项目合同共453宗,横向科研经费达6205.14万元,比“十一五”时期增长539%。
(四)科研管理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积极开展“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规划材料编写、与研讨工作,制定了科技管理与服务组规划方案。加强科研机制体制改革,起草出台了《东莞理工学院关于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东莞理工学院科研行为规范(试行)》等文件。
学校分别于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召开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会议,编印《科研经费管理文件选编》;2015年召开了全校第二次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会议,组织汇编了《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文件选编》。建立健全校内规章制度,修订出台纵向、横向项目以及“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出台经费管理办法,规范科研经费报销审批权限和报销流程。
结合高水平理工大学建设目标,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和行业企业发展的工程技术研发与服务需求,大力开展与龙头企业、知名大学、地方政府、科研院所的深入合作,着力构建以国家级、省部研发服务平台。
换届成立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及学科建设、科技发展、学术道德等6个专门委员会,成立15个二级机构学术(教授)委员会,严格按照章程开展各项工作,积极预防和抵制制止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二、“十二五”期间科技工作的问题与挑战
“十二五”期间,学校科研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无论是在国家级项目立项、项目经费增长还是在科研平台构建、科研团队组建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业绩或突破性的进展,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和“十三五”科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
(一)机遇与挑战
当前,国家、省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科技创新作为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实力的战略支撑,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学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彰显。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实施和《中国制造2025》的稳步推进,高等教育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赋予了新的内涵。《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整体方案》的制定,教育领域、科技领域改革举措的相继出台,为高等教育的内涵发展、综合改革注入了强大动力,为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加快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高校的科研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2015年,省委、省政府抢抓国内高校“双一流”建设先机,作出了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的战略部署,从服务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高度对全省高校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三五”时期,学校站在广东省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的历史机遇关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战略部署是我们的使命与责任,面对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潮流,应主动担当支撑引领制造业创新发展这一使命,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打造穗莞深科技创新走廊的重要区域规划和战略布局下,提升创新服务能力,为广东和东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服务。
(二)问题与不足
学校本科办学时间较短,学科发展基础不一,科技发展基础偏弱,尤其是面对产业转型升级和需求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要求,学校科技工作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一些问题,如在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构建支撑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科技服务体系还有较大的挖潜空间。主要表现在:
1.学术团队建设不够有力。学校虽出台了科研团队管理办法,但存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与校内原来科技人才在新团队组建、人才配置等资源融合不足,还没有形成较好的显现效应。另一方面,校级科研团队正处于起步建设阶段,团队建设与高建要求相比相对滞后,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团队,尤其是跨学科研究团队的申报与建设亟待加强。
2.标志性成果不够突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奖励总体数量不多;成果转化有较大差距,技术转让收入少,形成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不多,高水平专著和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也偏少。
3.服务地方成效不够明显。近年学校承担的横向科研项目虽有所增长,但数量偏少、规模偏小的状况没有得到较大的改善,相对于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八大抓手”中企业技术改造、自主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人才队伍等的提升要求,相对于东莞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名城,相对于区域产业行业在转型升级中庞大的技术需求和咨询服务需要,存在较大的不足。一些平台主动走出学校、对接行业企业方面比较欠缺,在支撑东莞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东莞制造2025”及推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和空间。在服务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方面,数量偏少、参与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尤显薄弱。
4.科研机制体制需要深化。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省市的利好政策引导下,学校出台了1+N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系列文件,但一些管理办法还不够完善,不够细化,在科研创新运作、科研成果转化和校内外科研资源整合等方面还缺乏具体操作细则,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在探索建立以质量和贡献导向的科技评价制度方面,对建立导向明确、激励约束长效重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评价方法还未设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发挥。
三、“十三五”期间建设目标与举措
(一)总体思路
“十三五”期间,学校科技工作以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为总目标,以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为指南,坚持科研决定水平的理念,牢固树立服务需要为导向,以提升科研创新质量和贡献为核心,紧盯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瞄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深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合作,大力推进高水平科研团队、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建设,紧抓机遇、协同推进,形成服务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科技服务体系,力促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科研项目与经费实现新增长。2020年度科研经费总额5亿元以上,“十三五”期间累计达到15亿元以上;年均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30项以上,并力争在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等方面的取得新突破。
建立一支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专职科研队伍,组建、引进2—3个创新能力强的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团队,形成若干具有重要影响的科技创新团队;
科研平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新立项建设国家工程技术研究(分)中心或国家重点(分)实验室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科研平台3—5个;
产生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科研标志性成果,高水平论文、专利获权、科研奖项等有显著增长,在高影响因子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数有较大幅度增长;申请专利数1000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占20%以上;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在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上实现突破;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建设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转移体系。争取承担重大横向课题,侧重开展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专利等应用研究,横向经费年均3000万元以上。
加快科技创新研究院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争取成果转化并实现产业化项目数有较大增长,新增省级以上协同创新中心2—4个;服务或与规模以上企业共建联合研发中心100家以上;重大成果转化并实现产业化10项以上,开发或协同开发高新技术产品20个以上,培育或协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服务企业累计达5000家以上。
紧紧围绕广东省、东莞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产业机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支撑和引领东莞、珠江东岸、广东产业经济发展,凝聚发展共识、集聚发展要素、汇聚创新力量,采取系列超常规的措施快速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科技服务成效。
(三)主要任务
1.形成“顶天立地”科研格局。服务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重大需求导向和一流标准,聚集高层次人才科研团队,凝练重大科技创新方向,承担高层次科研项目,形成鲜明的科技创新特色。主动对接地方行业企业需求,开展技术转化与协同开发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组织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前沿项目攻关,形成“顶天立地”科研格局,为广东和东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劲的科技支撑。
2.建设科技研发服务平台。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和行业企业发展的工程技术研发与服务需求,大力开展与企业、大学、地方政府、科研院所的深入合作,培育系列高水平科技研发服务平台。
3.加强团队机构的借力嵌入。在资源优先配置科研团队,给予团队充分的奖励分配权和人才引进权的同时,加强与校外科研团队、新型研发机构的借入嵌入,面向战略新型产业和先进制造业,联合承接和开展行业产业技术创新项目,互嵌入合作开展科技服务。
4.强化政产学研合作。紧扣广东创新驱动战略和主攻智能制造部署,积极对接珠江口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横向课题,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水平、科技服务能力及成果转化效率,产出一批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凸显对东莞、珠三角乃至全省智能制造领域产业的服务支撑效应。
5.加强科技创新。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建设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科技产业园,以科研成果产业化为起点,逐步向孵化企业、培育企业家、引进风险投资等方面拓展业务,着力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积极参与广东省智能制造领域创新体系建设,开展服务产业行业发展的应用研究,提升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出更多自有知识产权。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研究院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用,促进成果转化并实现产业化有较大增长,促进科技创新同经济发展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需求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增强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提升科技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
(四)建设举措
1.实施科研团队强基工程,打造高水平学术队伍
进一步加强科研团队建设,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发挥高层次人才引领作用,组建组建优势科研团队。
进一步整合人才团队建设优势资源,积极组织优秀人才和团队申报东莞市、广东省领军人才或创新团队,不断提高人才、团队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大力加强学术风气建设,不断创设良好的人才工作环境和创新氛围。
培育科技服务队伍,面向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凝练学科研究方向,并按照所对应的行业产业科技服务需求和类型,组建若干科技服务团队。同时通过企业科技特派员等形式,着力造就一大批具有较强科技研发能力的中青年科技服务骨干。
鼓励各学科根据东莞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进行交叉融合,突破院系界限组建跨学科科研团队,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等高水平服务,不断壮大学科建设与科研队伍。
2.实施科技平台跃升计划,搭建创新研发平台体系
紧抓国家、省、市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和省、市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机遇,积极联合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和地方政府,培育建设一批直接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学科交叉与科技创新融合平台。同时加强现有省级平台、市级共性科技平台等的资金投入和条件建设,提升其科技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现有省级、市级重点科研平台的人才、技术和资源优势,围绕创新型经济强市建设、特色专业镇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等重点工作,推进与市直部门、专业镇街(园区)、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推动与大学创新城、东莞科学城(中国散裂中子源)等重大科技产业平台在战略、设施、人才、项目上的全面对接,不断提升平台的层次水平和效益产出。
充分联合东莞新型研发机构、入驻大学创新城知名大学和省院共建的珠三角国家大科学中心,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相互嵌入合作开展科技服务。一方面,面向战略新型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挥学校资源优势共建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联合承接和开展行业产业技术创新项目。
充分发挥毗邻港澳的优势,深化与港澳台高水平大学的科技合作;继续探索与国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的实质性合作模式,提升学校科技研发的国际化水平。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使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整合文理学科优势,建设彰显学校特色和水平的新型智库,有组织地开展战略咨询研究,积极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3.实施社会服务增效计划,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水平
加快学校资源集聚,集中资源投放和创新管理模式,开展与龙头企业、高新企业、知名大学、地方政府、科研院所的深入合作,争取承担能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服务项目,开拓科技服务新领域,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提升科技服务层次。
围绕行业产业科技服务需求,利用广东产业转型强大的市场拉动力,根据东莞专业镇(园区)的行业产业发展需求,鼓励支持每个平台集中重点优势资源对接一个专业镇(园区),积极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攻克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继续开展派出科技人员到专业镇挂职计划,参与协调、推动镇校合作的各项具体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成效。
联合市发改局、科技局、经信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科技服务需求分析,及时搜集、发现、分析科技服务需求信息并进行反馈,及时开展服务,形成学校与行业企业的供需互动机制,形成科技服务新增长点。
积极利用好省市有关政策,加快推进与松山湖高新区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在拔尖人才、创新团队、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及服务企业、政策创新、建设保障等方面的合作。对接大学创新城、新型研发机构,开展联合攻关,资源共享、成果转化等,为行业企业提供延伸服务。
进一步加强与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的联系,联合申报和承担各级应用研究项目、科技开发项目。鼓励二级机构、学术团队和教师,与地方行业、企业和事业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和承担重大横向课题,侧重开展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专利等应用研究,以研究成果支撑企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
4.实施成果转化培育工程,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建设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科技产业园,重点建设创业园、孵化中心与开发园区。以满足地方产业转型技术需求、增强我校技术实力为目标,发挥大学科技园的群体效应与集聚效应,以实现学校科研成果产业化为起点,逐步向孵化企业、培育企业家、引进风险投资等方面拓展业务,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拓宽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切实增强服务地方的实力、能力,助力东莞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激励制度,健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归属、成果转化资产处置管理和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科技成果实施、转让、对外投资和实施许可等规则,通过绩效奖励、收益分成、投资入股、增值权激励等方式,加大对科技成果完成人的奖励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专门机构建设,明确机构的功能定位,强化其知识产权申请、运营权责。建立高校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和高校科技经纪人制度,承担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职能。加强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或全职从事技术开发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合理建立服务地方成果与业绩的评价和奖励制度,完善对不同层次科研项目、不同类别科研成果的科研奖励制度体系,加大对发明专利、科研奖项、科技成果转化等薄弱环节的奖励力度,建立科研激励机制,增强科技评价改革活力。
5.实施体制机制改革升级工程,增强改革创新发展活力
制订出台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系列文件,在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科研奖励、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等方面完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持续激发学院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快科技创新研究院建设,打造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特区,建设成为高层次人才聚集平台、高科技产品研发平台、高绩效技术转移中心、高质量公共服务平台。
建立“质量、成效”科研评价体系。建立以创新质量和社会贡献为导向,创新需求方、成果使用方等多方参与的科研评价体系,完善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评价方法,引导科研活动从重视数量走向重视质量和贡献。针对科研人员、创新团队、平台基地、科研项目等不同对象,设立分类评价标准,将市场技术创新需求、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经济社会贡献等作为应用类科研项目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建立以科研诚信、创新质量、服务贡献和科教结合为重点的评价标准。推行同行评价、第三方评价等评价方式,加强评价结果共享,延长评价周期,避免频繁评价,激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产出优质成果、实现自我价值。
鼓励二级教学科研机构积极承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科技开发与服务项目,争取在横向项目经费上有大幅度提高。建立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共享机制,落实科研仪器设备有偿使用制度,提高设备使用效率,挖掘科研产出效益,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
鼓励“顶天”,加强项目申报组织和辅导,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增强承接重大项目、综合项目的能力;鼓励“立地”,通过筑巢引凤、牵线搭桥、政策扶持、绩效激励等方式,持续提升应用研究能力与水平。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间接经费和直接经费中劳务费开支比例,强化绩效激励,充分体现科研工作者的创新价值。改进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方式,采取目标管理方式,经费的使用和分配按照合同书预算由课题组自主支配。
强化科研工作服务功能,加强与二级机构、学科团队和科研人员的沟通联系,简化办事流程,协助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科研管理队伍业务水平,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同时,积极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的科技文化氛围,为开展科技服务的创新团队与个人,提供和谐宽松的工作环境和优质到位的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