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一流学科”建设攻坚行动,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促进和吸收创新型优秀青年博士人才的流动,加快学校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建设,根据人资处提供的2022年上半年博士后招录人数指标,结合学校开展“一流学科”建设攻坚行动相关工作安排,并重点参考各学院(中心)2021年博士后招录实际情况,制定《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招录指标分配方案(2022年1月-6月)》(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中心)依据该方案开展博士后招录工作。
关于博士后的分类标准(A、B、C)、待遇、管理考核等内容,请查阅《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莞工〔2020〕91号)(附件2)。
上一条:关于下达2022年学科建设经费、学位点建设与培育经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博士后招录指标分配的通知